顾修绝

微博:顾修绝今天写文了吗

“易柏辰我爱你!”
“易柏辰求嫁求娶啊啊!”
会场之中一片昏暗,舞台上那白衬衫的少年站在麦克风前,紫色的灯光透过他 在身后的荧幕上洒下梦幻的颜色。听到台下此起彼伏的呼喊声,他也禁不住发笑,“好啦,谢谢谢谢,谢谢你们这么喜欢我。不过呢~你们的马先森他很爱吃醋,听到你们这么喊的话估计我就要遭殃了……你们在笑什么……又在想什么有的没有的东西……屁嘞,我才是攻诶……”
此言一出,台下各种怼偶像怼成了习惯的粉丝马上学着他的样子一口一句“屁嘞”喊的热闹。而他却是学着某人的样子摊了摊手,身为自己的粉丝居然这么喜欢怼自己,so  sad。
会场侧门靠近门的角落,马振桓斜倚在墙上,看着舞台上的少年,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眉眼,可光是想象也能知道那人此时的模样,“嘿嘿嘿”傻笑着,两个浅浅的酒窝似乎裹了奶油,甜的不得了。
台上的人终于正经了面孔,马振桓给坐在前面的认识的人发了讯息,得到一个“OK”的手势和一个坏笑的表情之后,才满意的关了手机。意料之外,台上的人突然提了他的名字。
“今天……算是一个特别的日子吧……至于什么日子呢……你们自己猜啦,不过,我要唱一首歌给我的马,谢谢他,一直陪着我……歌词是我自己胡乱填的啦,曲子是你们给我谱的。好喽,那我开始喽。”
“遇见你那天
其实没什么特别
不过天更蓝、风更轻、云更淡了些
你白衬衣干净如雪
爱上你的瞬间
其实没什么特别
只是天更暖、风更软、云更甜了些
………”
他握住手机的手顿了顿,看着台上那人指尖抚上吉他的弦,本就低沉略带奶音的低音炮如今唱起情歌,多了几分温柔,撩拨着耳鼓,和心中那些尘封许久的回忆。

“你好,我迷路了。”
这是易柏辰见到马振桓说的第一句话。
彼时马振桓还是大学生,穿着学生会统一发的白衬衫,面容干净如三月暖阳,即便不笑,也自有暖意浮现。
彼时易柏辰还是大学新生,穿着运动衫和破洞裤,背上还背着把吉他,黑色的鸭舌帽遮住了大半额头,更显出漆黑如墨的眼睛,跳耀着光,似是点缀了万里星辰。
那时候的马振桓还不明白,那双瞳眸对自己来说意味着什么,他只是觉得,这个小学弟,笑的有点傻,有点狡黠,不知怎的就让他想起家里的那只二哈,总是用一双黑的发亮的眸子看着他,让他忍不住想要伸手去抚摸。
作为学长,带学弟认识校园是多么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之后的关系更加密切,他更加粘着自己,好像也都有了很合理的理由,直至离不开,都变得水到渠成。
“你锁住我的时间
你停住我的岁月
才发现
我无法抗拒你的眉眼
想陪你环游世界
想陪你走到终点
……”
撩拨人心的歌还在继续,看着疯狂拍照的粉丝和他们兴奋的议论着什么都样子,易柏辰也笑的开怀,原来,有这么多人支持着他们。
刚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没有过流言蜚语。
一个是才华横溢的学长,一个是意气风发的少年,无论哪个都是令女孩子心动不已的对象。
这样两个人在一起,要承受多大的压力,可想而知。走在校园里便能听到有人指点,把这场恋爱看做玩笑,甚至有人下了赌局,赌他们一个月分手还是一周。
也曾无奈过,也曾无力过,可唯独没想过放弃。那人温柔到只是知道自己因流言而心烦孤坐到天亮便连夜跨越大半个中国来到自己身边。怎么舍得。
指尖拨过最后一根弦,易柏辰咬着下唇冲台下眨了眨左眼,又得到一大片尖叫声。恍惚间似乎看到侧门附近一抹身影,依旧一身干净清爽的素色外套,即便那边过于昏暗,可他就是确定,那就是他,马振桓,自己记忆里最温暖的存在。
时刻注意偶像举动的粉丝们自然是注意到了偶像的异样,但等他们找到了偶像目光所及之处的时候,马振桓早已从测门口溜了出去。纵使粉丝们都能够接受他们两个,但这种时刻,他不适合出现,他知道。
戴着那人的渔夫帽,马振桓溜达在街上,等着易柏辰演唱会结束之后一起回家。街上的霓虹灯闪烁,各种灯光以奇异的方式交织着,在整个城市中洒下一片暧昧的色彩。夜风拂过,带来阵阵凉意,他裹了裹颈上的围巾。这还是粉丝送的,长度足够两人的份,他一个人的话,还需要在脖子上缠好几圈。
在他不知道踢掉脚边第几颗石子的时候,终于有一辆车停在了他身边。不知道是看他自己玩的开心,亦或是心疼他太冷,那人轻声招呼他,“马振桓!马振桓!”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人还是喜欢直呼自己的名字。马振桓依言走过去,刚打开车门准备上去,易柏辰突然又改变了主意,反而自己推开车门出来,将大大的鸭舌帽扣在头上,大半视线都被遮住。“我们去溜一圈嘛。我跟你讲哦,我现在可是看不清路诶,你要负责不要让我摔倒哦,不然……不然我就拉着你一起倒下去!”
“噗”马振桓一时失笑,刚刚还想着这人似乎长大了,现在就幼稚的像个孩子。“嗯好,不会。”说着伸手将围巾扯下几圈围到人脖子上
软绵绵的触感,还带着熟悉的温度,易柏辰只觉得,好像陷进了棉花里,顿时笑出了两个深深的小酒窝。
一米八的两个大男人挤在一条围巾里,显得有些滑稽,两个当事人却完全不在意,我行我素的自一条小巷子里穿过,享受着难得的清闲时光。
等回到家里时,已是午夜时分。下午六点多便进食完毕的胃开始叫着抗议。两个幼稚到死的大男人完全忘了自己一个是自家公司的总经理,一个是万人崇拜的大明星的事实,开始就到底谁去订餐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探讨。
“那……要不我们比一下好了。”探讨了大半天仍旧无人订餐,马振桓终于提议。
“好啊,怎么比?”易柏辰欣然应战。
“我问你英文,你问我台语,我们看谁答对的少。”
“OK,好,没问题。”
协议达成,易柏辰率先开始,一连串的台语自口中冒出,却在马振桓顺利的回答中败下阵来。
“好,该我了……放心不会太难。”马振桓忍不住伸手揉了他头发。
“expensive的第三个字母是什么?”
“p?”易柏辰回答的犹豫,马振桓点头肯定。
“support的第五个字母?”
“不知道诶……”
“是o啦。convenient的第八个字母是什么?”
“……诶!都是什么懒单词啦。”
看着人似乎想要耍赖的样子,马振桓笑着问出最后两个,“wife和husband的第二个字母?”
“这我知道嘛,wife是i啊,husband是u嘛。”
“好,没问题了,我去订餐。”马振桓忍着笑意起身去拿桌上的手机,却在半途被人拦住,“马振桓!你套路我诶!太可恶了吧!”
马振桓扭头看向人,明明是责备的话,却没半分责备的意思。“跟你讲,今晚一定要由你做饭哦!一定要!”
做饭是项技术活,但拗不过他坚持,马振桓只好找了些菜和面条进了厨房,谁知道刚刚切菜就不顺利,锋利的刀划过指尖,有丝丝血迹冒出来。
“喂!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啊,切菜都会切到手!”见到此景,易柏辰马上过来握住人的手查看,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干净,却多了一道划痕,看着极为碍眼。“算了,还是订餐好了。”说着无奈转身,还叹了口气 “真不知道你没有我的话要怎么办。”
“嗯。”马振桓笑着承认,“所以你在我身边不就好了吗?”手上的伤根本没什么事,几滴血迹抹掉之后就不再流血,最多两三天就会好,不过是想看看那人心疼自己的模样。
这点小心思,与他相处了这么久的易柏辰如何能不知?不过,不愿去拆穿他。这种小谎话对于爱人来说,根本心知肚明。不过是愿意宠着这份任性,并把他好好保存。这是他们对于彼此信任和依赖的见证吧。
就像初见那天那句迷路,其实一开始便被看破。

评论(2)

热度(56)